遗嘱鉴证的效力
1、约束效力:遗嘱鉴证,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。因为双方当事人既然自愿申请鉴证,而且双方之间的法律行为也业已鉴证,并具有真实性、合法性,当事人就不得对已鉴证的事项随意变更、修改或废止,而应自觉履行。
2、证据效力:遗嘱鉴证,是鉴证人以自己特殊的身份,较为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,并以鉴证人和司法鉴定所的名义,作为鉴证人,从第三者的角度,客观公正地证明当事人所为的一定的法律行为,这在客观上使被鉴证对象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,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权威性。因而在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引起诉讼时,通常可作为认定事实、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效力。
3、存证保全:鉴证堂湖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拥有自主开发的知识产权,提供数据银行可以对遗嘱数据进行存证保全,由专业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合法有效的鉴定报告书,可以作为法庭证据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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